降级是自动的。目前动态监控从高到低分为三个级别,用颜色代替。如果在管制期内,你经过反复调查没有发现吸毒迹象,你会被降职,不再经常查看行踪,但不代表你会解除管制。
解除管制的一般过程如下:
1.强制戒毒后,应向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告,接受定期和不定期尿检。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三年后,可以使用证书申请撤销动态监管。
2.三年内没有重复吸毒记录的,可以申请取消动态控制。
3.取消动态管控后,从最后一次抓捕中释放,连续三年多被派出所监管检测,记录证明没有复发,然后可以逐级申请取消。
扩展数据:
根据《戒毒条例》第7条,“吸毒者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保密。对于3年没有复发的,不再实行动态控制。”但实际上,只有省公安厅有取消的权限。
只要吸毒记录进入系统,就很难退出。即使三年期满,也因为权限、程序、考核、评价、管理等诸多因素,很难退出。即使退出了动态监控系统,其吸毒记录也将一直存在,相当于拥有终生吸毒许可证。
参考文献:
金华市公安局关于完善吸毒人员动态监控机制工作体系的通知
相关阅读
标签: #最新**人员动态管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