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汇编的目的
为适应石家庄都市圈新的发展形势和藁城市的长远发展需要,协调城乡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藁城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国家、河北省、石家庄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规定,按照上级规划要求和藁城市实际情况执行。
第三个规划原则
坚持与石家庄主城区全面对接的原则;坚持城乡协调发展的原则;坚持集约发展、绿色低碳的原则;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弘扬地方文化、突出特色的原则;坚持距离与距离相结合、科学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划突出以下重点
(一)对接省会。全面对接省会,实现与石家庄主城同城发展。
(2)统筹城乡。构建科学的村镇体系,促进城乡空间一体化;建立合理的城乡产业结合部,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协调城市各类资源,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3)转型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发展方式的全面转变;从粗放型发展模式向集约型、节约型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从注重经济发展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低碳城市和生态城市。
(4)扩能、提质。拓展中心城市发展空间,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建设质量,建设高标准的都市圈卫星城。
(5)突出特点。依托自然环境,挖掘藁城自身的地域、历史和文化,结合城市绿色走廊和绿道建设,塑造城市特色。
第五条规划期
规划期为2013年至2030年。最近一次是2013-2015年;中期年份;长期2021-2030。
第六条规划区范围
(一)规划区
规划区属藁城市行政管辖,面积836平方公里。规划区内的所有施工活动必须符合该计划。
(二)中心城市的空间增长边界
中心城市空间增长边界北以石黄高速公路为界,东至定军线,南至世纪客运专线,西至京港澳高速公路,总面积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市建设用地面积42平方公里。
第七条强制性内容表述
粗体下划线部分表示强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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