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开发商多给了12平米。这是馅饼还是陷阱?最近,陆老师向《直通1041》专栏抱怨说,他在新郑市县豪创小区买房时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陆老师说房子是2015年买的。当时销售顾问从看房到签购房合同,从来没有告诉过他房子的真实面积。听起来有点异想天开。怎么可能?
陆老师告诉记者,是装修完房子才发现面积不对:装修工多收我钱我才知道面积不对!
陆老师赶紧查了一下购房合同,才发现购房合同上贴的平面图是两室两厅,实际买的是三室两厅。如果事情只说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会认为,鲁先生是来讲自己的故事的,当他得到便宜的时候。你不知道他买了什么房间吗?
我卖了91平米的3房。推销员在签合同前带我进去看了房子。他给我介绍了91平米。陆老师愤怒地告诉记者。
原来是陆先生买了现房,然后业务员带他去现场看了房子,才签的合同。记者看到,购房合同中载明的房屋面积为91平方米,但平面图上入口门左侧少了一个房间。
那么,这个问题是销售人员的过错,还是销售人员故意隐瞒房屋的真实面积?销售人员的工作目的是什么?
接到投诉后,记者前往浩创吴彤县营业部,试图找到当时卖给陆先生房子的业务员。但是销售部销售经理李伟说,业务员已经走了,具体情况无法核实。
现在豪创县的态度是:实测房屋103平方米,所以卢先生必须支付12平方米的购房款,否则不予房产证。对此,卢先生认为开瓶器有误导消费的嫌疑,因为他买的是尾房,当时整个楼盘的销售已经接近尾声,销售人员不可能不知道房子的真实面积。那么这样的猜测能得到开发商的证实吗?浩创县营业部销售经理李伟确认,在陆先生购买该房屋之前,8号楼开发商因施工与原规划图纸不符,到规划部门进行变更备案,因此整栋楼延期3个月。这件事对销售工作影响很大,作为一个在一线工作的销售人员,不可能不知道。
但是我们的问题一直没有解除:销售人员不告诉陆老师房子真实面积的目的是什么?你不能以后只是双方有争执!记者在卢老师家看到,这个房子位于8号楼二楼,室内采光效果很差,必须在大白天开灯。陆老师回忆了当时签约的细节,但还是很恼火:当时签约后,那个人(负责签约的工作人员)说房子终于卖了!当时我很苦恼,但又不能生气。当被问及什么意思时,他什么也没说,但房子光线不好,所以一直卖不出去。但他从来没说房子的真实面积。
最终,我们无法核实销售人员是否在尾房销售的压力下故意隐瞒房屋信息。但现在关于房屋面积误差的争议,陆先生认为,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房地产开发商应承担3%以上的面积。然而,记者仔细阅读合同,发现这一有益于购房者的条款被开发商在前面标上了一个十字,意思是这一条款被删除了,而另一项有益于开发商的条款在前面标上了一个检查面积的错误。
买家在签约时如果不仔细看,很难发现其中的奥妙。但开发商擅自改变了房子的设计方案,导致整个房子多了一个房间。这不是所谓的错误,而是设计上的改变。为此,购房合同还明确规定,如果物业结构发生变化,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买方。
好创置业有限公司不仅没有以书面形式告知购房者户型结构的变化,也没有口头告知。对于这样的行为,销售经理无法向记者多做解释,只是表示只能向公司领导汇报,等待结果。
那么,在这件事情上,开发商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直通1041》法律顾问、河南春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律师说:
虽然购房合同规定面积误差要多退少补,对购房人不利,但开发商在改变房屋结构时未履行告知义务,也是有责任的。
记者了解到,2015年陆买房时,单价是每平米5400多元,12平米总价约65000元。那么,开发商浩创地产公司打算承担多大的责任呢?第二天,记者又联系了销售经理李伟。
李经理说,公司法务部认为最多可以减免5000元的费用。对于这个方案,陆老师拒绝了:这件事我只愿意承担一半责任,剩下的3万元由开发商承担。
双方在溶液的量上差别很大。记者联系了好创集团客服部主任王经理,但王经理让位给销售部协商:公司最多可以给5000元的赔偿,也可以其他形式赔偿;
从王经理的陈述中不难看出,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可能性不大。陆老师说,如果濠创县坚持用这样的办法解决问题,他会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陆老师与浩创房地产公司
最后会不会上法庭,结果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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