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公司监管趋势(2020年11月13日-11月19日)
该研究所对4起违规行为采取了纪律行动。
一、兴民智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方存在资金占用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我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关规定,证券交易所对该公司及其前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王志成、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高赫男进行了通报批评和制裁。
二是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方存在一些违规行为,如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达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度业绩预测和业绩快报、未按披露计划回购股份、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上述行为违反了我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本所公开谴责该公司;通报批评被处罚人:控股股东临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万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
三、海峡创新互联网有限公司及关联方存在2019年度业绩预测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占用非经营性资金等违规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我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联交所对该公司及其原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进行了通报批评处分,分别为:交到裕友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向健、时任总经理黄、时任代理首席财务官曹杨、时任首席财务官。
四、华昌达智能设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昌达”)及关联方有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华昌达名义向武汉国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华昌达名义向北京下恒基文化交流中心借款。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华昌达的名义与齐天翼、武汉五常汉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合同。上述行为违反了我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本所公开谴责时任董事长严华、时任董事、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时任总裁贾斌、时任财务总监何锐、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华。
交易所对7起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其中3起涉及违规信息披露和规范操作,4起涉及违规买卖股票和减持。
在涉及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的三起违规事件中,首先,持有深圳市全信豪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汉服控股有限公司,在未履行相应程序的情况下,变更了之前的承诺。二、湖北凯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对资助事项的审议程序。三是湖北鼎龙控股有限公司未能及时履行对金融救助事项的审查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涉及股票交易、减持的4项违规行为中,1项是深圳市汇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青城新中立宝信投资合伙(有限合伙)、福兴投资基金(广州)有限公司-福兴沁园春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总减持量达到5%时,未能及时停止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敏感期内,时任董事的配偶何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时任董事未能尽职尽责。三、深圳市电气有限公司董事的配偶丁在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敏感期购买公司股份,董事失职。第四,时任青岛天能重工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宋德海的配偶刘萍在2020年三季度报告敏感期购买了公司股票,然后出售了公司股票,构成短期交易。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的宋德海未能尽职尽责。
联交所发出2封第三季报告查询信、4封重组查询信、16封关注信及12封其他信。
二.市场交易监管趋势(2020年11月16日-11月20日)
11月16日至11月20日,交易所对28项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自律措施,涉及日内解禁、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况。共核实上市公司重大事项17件,向证监会报告涉嫌违法案件2条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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