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中国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了解到,11月10日至11月19日将发行第三、四期储蓄国债(凭证式)。
两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定期品种,最高发行额500亿元,其中第三期300亿元,期限3年,年利率3.8%;第四期200亿,期限5年,年利率3.97%。如果市民用人民币10万购买此次发行的两种债券,累计到期收益分别为人民币和人民币。
与电子国债不同,电子国债可以在柜台购买,也可以通过互联网购买,凭证国债只能在柜台购买。人家记得带身份证和储蓄卡,去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局、招商银行、兴业、华夏、中信等我市银行认购。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提醒,这两种债券的销售面值是100元的整数倍,投资者购买时应寻找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储蓄债券(凭证式)收据凭证。
此外,与按年付息的电子储蓄债券不同,凭证式储蓄债券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计息。
这两种债券都是记名债券,可以挂失、提前赎回、提前质押,但不能在流通中更名或转让。投资者购买后如需提前收回国债(但2020年11月19日未提前赎回),可在原购买机构提前赎回,所得款项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分割利率支付利息。提前赎回的,为赎回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
以上是志诚金融编制的国债发行日期。2020年。最新的11月国债是电子或凭证式的。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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