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有林场林地面积约占全省林地总面积的7%,但保存了全省90%以上的国家一级、二级野生保护动植物物种,是一个珍贵物种基因库;为新丰河、流溪河水库等110座重要水库和东江、西江、北江等57条河流提供水土保持和水源保护保障。
此前,广东国有林场承担了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的任务。虽然是事业单位,但实行企业化管理,资金自给。没有明确的扶持政策和稳定的公共财政投资渠道,可以说是“没有城市,没有农村,没有工业,没有农业,没有商业”。长期以来,国有林场存在着职能定位不明确、管理体制不完善、管理机制不活跃、扶持政策不健全等诸多问题。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势在必行。
2015年9月,《广东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实施。在改革过程中,广东省国有林场改革办公室要求各地在制定改革方案时坚持“一个政策一个办法”的原则。所有计划必须明确林场的性质、人员数量和地方财政支持,经林场职工代表大会批准后,报省国有林场改革联席会议审批。
广东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有林场改革后要重点落实生态公益导向,政企分开,建立森林资源监管机制,完善国有林场人事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将国有林场改革推向更深层次,开启改革的“最后一公里”。同时,积极探索和鼓励有条件的国有林场成为森林公园,向公众提供包容性的生态公共产品,让广大公众享受国有林场改革的红利。(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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