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常委会的研究,彭剑安和其他同志打算被提拔或重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圳市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实施办法》的规定,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彭剑安,男,1975年5月出生,汉族,湖南省南县人,1998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常委、宣传部部长,拟任深圳市纪委常委、委员。
黄文雅,男,1974年9月出生,汉族,广东惠阳人,1998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学士学位,助理工程师。现任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诚信监管局案件调查处处长,拟任深圳市纪委、市监察局第十纪检监察组组长。
曾勇,男,1958年5月出生,汉族,广东梅县人,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7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现任深圳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的第十二届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纪律工作委员会书记、市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拟任深圳市纪委局级纪检监察员。
赵同民,男,1958年10月出生,汉族,河南省祁县人,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7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省社会科学院。现任深圳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的第二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市直机关市纪委副书记,拟任深圳市纪委副局级纪检监察。
邹从兵,男,1961年11月出生,汉族,湖北省仙桃市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硕士学位,讲师。现任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拟任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知樵,男,1963年6月出生,汉族,山东兖州人,1982年10月参加工作,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毕业。现任深圳市福田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拟任中共深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
龚祖兵,男,1967年9月出生,汉族,广东惠州人,1989年6月参加工作,199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学士学位。现任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拟任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胡朝阳,女,1970年2月出生,汉族,湖南安化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任深圳市国资委统计预算处处长,拟任深圳市国资委首席经济师。
万卫平,男,1963年11月出生,汉族,广东东莞人,1984年10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专学历。他现任福田区Loca董事
肖承忠,男,1962年1月出生,汉族,广东平原人,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毕业。现任深圳市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拟任罗湖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游姜维,男,1966年5月出生,汉族,江苏无锡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学士学位,助理翻译。现任深圳市南山区委常委、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拟任深圳市南山区区委副书记。
邓贵红,男,1963年1月出生,汉族,广东深圳人,1982年5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毕业。现任深圳宝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主席,拟局级。
刘胜,男,1972年8月出生,汉族,湖南华容人,1992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深圳市坪山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拟任深圳市坪山新区党工委副书记。
张丹,男,1958年2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1975年10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主治医师。现任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市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拟任深圳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党委书记。
文长志,男,1964年3月出生,汉族,安徽枞阳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毕业,三级高级法官。现任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党委书记,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二级高级法官)。
陈秋明,男,1971年7月出生,汉族,
湖南茶陵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教授。现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拟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马晓明,男,1961年10月生,汉族,陕西富平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教授。现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院长,拟任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为党委委员人选。
公示时间为2015年4月14日至4月2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市委组织部(地址:深圳市市委大院前楼527房,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受理时间: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存在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市委组织部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的,取消拟任职人选的任用资格。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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