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如下:
民航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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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领域鼓励民间投资项目清单》通知
民航发[2018]8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号文件精神(钟发[2016]18号),加快落实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决定启动一批鼓励民间投资民航领域的项目,如北京新机场配套项目(详见附件),预计总投资规模1100亿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这项工作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有助于拓宽民航投融资渠道,优化民航投资结构,改善民航投资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有利于促进各类资本的融合,优势互补,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有利于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民间投资民航项目。
二、协调,加速。
有关省(区、市)地方政府、民航行业管理部门、民航企事业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名录项目的宣传推广,做好组织实施、服务监管等工作,促进民间资本的准入和发展,有效激发民间资本进入民航领域的积极性。对于投资方明确的项目,从“项目落地”、“发展”的角度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争取尽快投产,形成示范效应;对于尚未确定投资者的项目,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确定私人投资者。
第三,规范操作,提高质量。
项目主办单位应当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公平公正地选择投资经验丰富、经营管理能力强、符合民航行业安全要求的民间投资者作为合作伙伴,监督民间投资者按照约定履行融资、建设、运营和转让责任,依法经营,确保上市项目实施质量。
四、加强监督,督促落实。
有关省(区、市)地方政府和民航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受损失。对于资金落实不到位、项目进展缓慢、质量或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项目,民航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整改,并酌情调整清单项目。
第五,注重引导和政策支持。
有关省(区、市)地方政府和民航行业管理部门要重视对清单项目的投资、规划等相关政策的引导作用,积极发挥政府的统筹协调职能,发布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市场准入等信息。创新管理方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六、跟踪服务,定期调度。
民航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与相关部门加强对清单项目全过程的跟踪,并与相关方及时协调清单项目推广中发现的问题。有关省(市、区)地方政府和民航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服务。要求所有区域民航局在2018年底前向民航局提交各自管辖范围内清单项目的进展情况。
民航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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