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网4月24日电记者近日获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号文件,明确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
《通知》的内容包括:延长补贴期限,平滑补贴衰退的强度和节奏。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将延长至2022年底。平稳补贴下降的强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分别下降10%、20%和30%(2020年补贴标准见附件)。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气化,2020年对符合城市公共交通、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络相关车辆)、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党政机关公务区等方面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不下降,2021-2022年补贴标准比上年分别下降10%和20%。原则上最高补贴规模为每年200万辆左右。
其次,适当优化技术指标,促进行业更好更强。2020年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做调整,新能源汽车能耗和纯电动乘用车行驶里程门槛适度提高。2021-2022年,技术指标原则上保持总体稳定。支持开发“车电分离”等新的商业模式,鼓励企业进一步提高整车安全性和可靠性,开发生产底层操作系统先进、电子电气系统架构先进、智能联网特色的新能源汽车产品。
第三,完善资金结算制度,提高补贴的准确性。从2020年起,新能源乘用车和商用车企业申报和清算的车辆数量分别达到1000辆;补贴政策结束后,对不符合待清算车辆数量要求的企业安排最终清算。补贴前新能源乘用车价格必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为鼓励发展“变电”新商业模式,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变电模式”汽车不受本规定约束。
四是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的示范和应用。调整现行燃料电池汽车购买补贴,选择有基础、有热情、有特色的城市或地区,重点开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研究和工业应用示范,中央政府以“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示范城市进行奖励。力争4年左右建成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第五,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当地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应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同步公布补贴审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未按要求进行审核公示的上报材料,不予受理。充分发挥信息监管作用。如果数据被篡改,经调查将取消补贴。对监管不严、造成欺诈赔偿等问题的地方和企业,要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根据资源优势、产业基础等条件,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增强规划的严肃性,确保规划的实施。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除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其他因素外,公务车辆如保密通信应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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