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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两篇论文申请博士学位的博士生被拒绝起诉母校,案件正在审理中
光明。com评论员:
7月24日,上海大学博士生柴因其学位申请被驳回起诉上海大学,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那天的审判没有宣判。
据梳理,该博士生于2014年9月至2017年12月在上海大学应用经济(法律与金融)专业攻读博士学位,其博士论文通过了被告人组织的开题、预答辩、盲审、正式答辩等环节。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最终答辩意见是: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但上海大学以原告在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符合要求为由,没有组织校评委员会对原告的博士学位申请进行审核和评价。
在校期间,该博士生在NTU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在全国学术会议“中国商法年会”上发表会议论文。这没有达到《上海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量化指标》中规定的3条。但目前《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对文科博士学位申请者的要求是“在国内外核心期刊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正式发表两篇与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柴就读的经济学院,在此基础上增加了论文数量。
柴律师由上海市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秘书长、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何源、行政法领域知名律师曹竹平代理。两人共同表示:“为了保证学术自主权,国务院《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高校可以制定自己的细则,但没有规定学校以下的部门也可以制定自己的细则。博士学位不按学院规定授予,相当于学院对学校规定的架空。”当然,学院的规章制度是否合规合理,还是要由法院来判断。但此案的出现,恰逢全社会集中反思“只有论文,只有职称,只有学历,只有奖项”,此案具有象征意义。
2018年10月,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联合下发通知,联合开展“四德”清理专项行动(“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这个动作是针对目前浮躁的学术氛围。其实从正常的逻辑不难理解,在有限的阅读时间内,一味的追逐论文数量,质量必然下降。同样,是专心打磨一篇论文,还是同时推出几篇论文,都值得研究。
当然,对于正在努力收集足够论文的同学来说,没有解决办法,或者对于很多人来说,这根本不是一件事,比如向庞大的“造纸行业”求助,博士生曾经对“花钱发论文”表示不满。当学术异化是GDP的一种时,数字成为最重要的考核标准,并且不断超重,可以想见一个行业就要诞生了。但这样的行业到底是负资产还是正资产,不言而喻。
最近,另一个案例也引起了很多关注。蒋,南京林业大学教师,未发表论文即被评为教授。凭借其刻苦的教学实力,成为南京林业大学第一位“教学专长”教授。这也可以作为反思当前论文泡沫的一个脚注。应鼓励重新评估论文的权重,并开放其他评估标准。
需要明确的是,论文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反思“只有论文”并不意味着取消论文。但更科学的评价论文在学生生活中的价值,而不是用数字的方式去鉴别,是很有必要的。例如,纸上谈兵的标准需要给学术界和专家委员会留下一定的认可空间?是时候对学术规则的制定进行系统的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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