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针对广西北海合浦县府中学女生陈琪琪(化名)死亡事件,该校校长张飒回应上游记者称,该校认为经公安机关认定的陈琪琪跳楼自杀,故跳楼自杀。和学校没关系。“她自杀了,父母要求赔偿。我们觉得不合理,让他们走法律程序。”
三个月前,1月18日下午5点,高一三班学生陈琪琪从综合教学楼跳下身亡。上游记者了解到,陈琪琪刚从广东转学到学校五个月。
“孩子告诉我们她在学校被欺负了,我们也和学校沟通过,但是悲剧还是发生了。”陈琪琪的母亲袁媛说,她的女儿在学校受到欺凌后跳楼自杀。
全年排名第一的“学霸”
三好学生,学习成绩一年级,合唱指挥优秀,英语能力在校……在家人朋友的印象中,陈琪琪是“学习霸权”的存在。
陈琪琪跳楼身亡后,他的笔迹、遗书、夹在作业本里的笔记以及留在课本里的文字都指向了学校欺凌事件的死因。
“孩子出生在广东,一直在广东生活学习,去年9月才调到老家。平时除了周末回家,吃饭生活都在学校。”袁媛告诉上游记者,陈琪琪是她最小的女儿,学习成绩很好。"在关公中学,她学习成绩很好,也是一名体育领袖和音乐指挥."
一份成绩单显示,陈琪琪的成绩在全年排名第一;陈琪琪还在合浦县关公中学2017年秋季期中考试中获得“优秀学生”称号。在广东期间,陈琪琪在广州获得“三好学生”称号,在广州获得“硬笔书法”二等奖,在广州获得散文写作二等奖。
“孩子也给我们讲了一些学校的事情。”有一次,当陈琪琪回家时,袁媛发现孩子身上有伤疤,就问发生了什么事。“孩子告广西新闻在线学校事件诉我,是同学。我也去学校跟老师说了这件事。”
老师答应解决这个问题,但陈琪琪一再受到同学的威胁。
“我女儿穿的运动服比较多,颜色以黑色和蓝色为主。他们会嫌弃我女儿,说她土气。”袁媛告诉上游记者,她的女儿不会说当地方言,她的同学会嘲笑她。“有一次,一个女生说我女儿的衣服吓到她了。”
自杀前五个小时,我给妹妹打了电话,没有异常
袁媛从未想到她的女儿会选择向这个世界告别。
1月18日12点38分,陈琪琪的姐姐接到了姐姐的电话。“她的手机坏了,她用的是学校的公用电话。因为暑假想去广东做志愿者,就跟我说要买裤子鞋子。”陈琪琪的姐姐反复告诉她姐姐和她妈妈谈谈手机维修的事情。“她告诉我不要担心。当时她很平静,听不到任何异常的表现。”
下午5点,袁媛接到了班主任陈琪琪的电话。“她说你女儿要跳楼了,你赶紧劝劝。”
袁媛放下电话,拦下一辆电动三轮车,冲向学校。“从家到学校有十公里,到那里要二十分钟。”
当袁媛到达现场时,等待她的是一条高高的警戒线。陈琪琪跳楼自杀了。
一段学校正门的监控录像显示,当天下午5点有一辆警车开进学校,然后学校正门被关闭,期间有很多学生在一边看一边用手机拍摄。
袁媛第一次看到女儿的尸体,那是事发后的第二天晚上。“19日下午6点半,我们在合浦县殡仪馆看到了孩子的尸体。身上有很多疤痕,但好像不是跳楼自杀造成的。还有就是那天孩子们穿的衣服都没了。”
上游记者从袁媛拍摄的现场照片中看到,陈琪琪左腿膝盖外侧有明显的疤痕,伤口已经结痂。“这个疤怎么来的?”她们
为了查明死因,陈琪琪的家人前往合浦县公安局讨论此事。警方称,陈琪琪的死亡是由过度脑出血造成的,但袁媛没有收到警方出具的死亡证明。“我们向警方提出了异议。但警方表示,应该由第三方鉴定机构做尸检,费用需要我们自理。”
“打了骂了”几个字留在了课本上
根据上游记者拍摄的照片,陈琪琪浑身是血倒在教学楼前,穿着白色毛衣,戴着一副黑色口罩,下身穿着黑色运动裤,脚上穿着运动鞋。
陈琪琪的手臂上有两个非常明显的笔迹,一个是黑色的中性笔迹,上面写着“剩余的罪恶和心碎”,另一个是红色的中性笔迹,上面写着“不信者”和一个像符文一样的标记。
上游记者了解到,陈琪琪的遗物分两批归还给了他们的家人。令袁媛惊讶的是,在她女儿的遗物中有同学们写的小纸条,她的课本中充满了学校欺凌的故事。
一张纸条上写着:“下课后,我在六楼等你。要么在那里,要么规规矩矩。”。
在陈琪琪的教科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你替他们背黑锅,被他们侮辱、殴打、责骂!”“是我欠你钱,还是我吃你的饭?反对我?啊!””,“怎么,活得这么累,都是一个宿舍,真当我不知道,在背后说我坏话?可笑!”“离开这个宿舍”.
陈琪琪还给他的父母、姐姐和同学留下了五封遗书。在给父母的遗书中,陈琪琪说他很早就已经死了一次,这次他只是又死了一次。“爸妈,对不起,我不孝顺。”
袁媛告诉上游记者,他从女儿和同学那里得知,在事件发生的前一天,她的女儿曾被学校欺负。
此前,上游记者在贴吧看到,有人说陈琪琪在自杀前被几个同学堵在学校门口。陈琪琪身上的抓痕是同学留下的,他们说很早就想自杀了。
为了恢复女儿跳楼前的状态,袁媛来到学校查看监控录像,但学校的九个监控摄像头并没有记录陈琪琪跳楼前的情况。
根据合浦县关公中学对陈琪琪坠楼事件的解释,该校援引公安机关的调查称,陈琪琪是从学校综合教学楼五楼跳下的,公安机关证实他是跳楼自杀的。
大厦中学校长张飒告诉上游记者,陈琪琪是自杀的,与学校无关。然而,他拒绝回答陈琪琪在跳楼前是否受到过校园欺凌。
“孩子在学校跳楼自杀。学校没有起到监督和保护的作用。他们必须负责发表声明。”袁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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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工种、加班夜班轮流转,广西一职校学生曝被迫去实习?回应来了……
律师回应道
在这次事件中,
学生认为学校在使用它们
制造廉价劳动力,
学校说带岗学习在教学大纲里
一项重要的学习任务。
以后学生面对实习如何判断
学校和企业是否有违规行为?
律师这样说:
广西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虹表示,首先要看学校安排的实习单位是否合法经营,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习岗位是否是学生对口。其次,学校、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是否会签订正式的实习协议,协议中的条款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相关规定。
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许一鸣提醒学生,在学习和生活后,应利用信息时代的便利,通过各种渠道提高法律意识,在学习和生活受到侵犯时,通过合法合理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习期间发生人身伤害,属于实习责任保险范围的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不属于或超过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法院提起诉讼。在实践中,如发现学校安排不当、实习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未按实习协议安排工作岗位,可向学校反映情况或向教育局(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等相关主管部门投诉,以规范实习单位的就业行为。
来源:广西新闻网记者实习生张、黄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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