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范围]
职工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工伤治疗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医院伙食补贴;
(三)报经办机构审批,统筹规划区外就医所需的交通、住宿费用;
(四)安装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
(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级至四级残疾职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七)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终止时应享受的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
(八)因工死亡职工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因工死亡补助金。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支付:
(一)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和生活护理费;
(二)五、六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
(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
[补偿标准]
1、一至四级工伤职工领取伤残津贴期间,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险费。伤残津贴扣除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5级至10级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的,或者7级至10级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到期的,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工伤医疗补助标准为:5级伤残22个月,6级伤残18个月,7级伤残12个月,8级伤残10个月,9级伤残8个月,10级伤残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标准:5级伤残34个月,6级伤残28个月,7级伤残20个月,8级伤残16个月,9级伤残12个月,10级伤残8个月。
按照前款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含5年)满5年以上的,享受全额补助;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一年补贴减少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享受10%的补贴。
3.工伤职工在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残疾人就业补助金后,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级至10级工伤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按照同一用人单位工伤最高伤残等级计算发放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计算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搬运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3.医学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
4.身份证明(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包括时间,地点、原因、员工伤害程度等基本信息。
[处理过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相关部门受理申请材料
3.等待申请审核结果
4.审批发放待遇
以上数据是根据互联网和各种官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排序的。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详情请咨询
相关阅读
标签: #2019荆州警事新闻**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