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向社会公布了首批行政处罚指导性案例。此次发布的9个案例中,包括4个示范案例和5个不当案例。它以说明理由的文件形式,向行政部门解释如何处理类似的行政案件以及应避免哪些不当措施,同时向公众解释应遵循的法律法规。
安徽省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表示,从省新闻出版广电(版权)行政部门2014年办理的各类案件中,精选出9起案件,其中包括“卫未经许可不通过信息网”“某出版物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出版物,未按要求核实印刷委托书的相关证明及准印证案件”“王未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案件”“某酒店擅自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这些案件基本上涉及到行业管理的各个领域,并且集中在新案件较多的网络违规领域。
这个指导性案例的亮点在于,不仅在案例上,而且在推理文书的形式上,向当事人说实话。这有效地解决了以往的行政处罚文书中,只对违反哪些法律规定进行了直接、简要的说明,专业性很强,但不够理性,难以为广大公众所理解和接受的问题。具体而言,本次发布的每一个示范案件包括案件事实、取证重点和难点、法律适用、结果决定、理由说明、告知权六个内容。其中,法律适用第三部分列举了案例处罚的适用法律规定。第五部分通过说明接受证据的理由、选择证据的理由和决定自由裁量权的理由、办案过程中收集了哪些证据、为什么选择这些证据、按照一定的法律进行处罚的理由是什么、如何进行罚款来说明理由。
“第一批行政处罚指导案例是安徽省局在公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和实施办法、举办行政处罚指导案例研讨会、2014年编制内部信息《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汇编》的基础上进行的创新尝试。”安徽省局政策法规司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公布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示范案例,帮助一线人员解决取证难等具体办案问题,同时避免以往案例评估中明确表述的问题在其他市县重复出现的现象,提高依法行政效率。
作者:洪玉华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新闻发布日期:2015年12月10日
相关阅读
标签: #违反新闻出版法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