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索:
女大学生失踪事件前几天接连发生。有鉴于此,公众要求加强对儿童和妇女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不,一波还没平息,又来了一波攻击。广西灵山又发生了一起恶性砍杀事件,但这次受害者不是女大学生,而是一名忍不住的小学生。
看看谁这么穷,这么恶毒。
事件回顾:
广西灵山发生恶性砍杀事件
2014年9月26日6时20分,广西灵山平山镇发生恶性事件。该镇古浦小学4名学生在上学途中被一名中年男子砍死,导致3名儿童当场死亡,1名儿童被送往坪山卫生院急救后死亡。
案件发生后,当地党委、政府领导赶到现场及时处理。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全力追捕凶手。
法国国家评论:
涉嫌故意杀人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一种犯罪,是我国刑法中为数不多的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严惩。
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犯故意杀人罪,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由于生命权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无论被害人是否实际被害,无论被害人处于故意犯罪的准备、未遂或中止的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
中年男子恶意杀害4名小学生,导致4名无辜儿童不分目的死亡,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所以,对涉嫌故意杀人的,要依法惩处。
用户评论(新浪微博):
@所以是烟。你想在孩子身上发泄什么?没有球!
@我不胖:强烈建议给学生配备保镖
@经典蝎子:狂兽!
@赵品然:请人民兵为学校站岗。人民需要你!
结论:
每次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我都会忍不住问:为什么要伤害无辜的生命?为什么!其实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没有必要用暴力来发泄愤怒。这样做只会害人。我真诚地希望凶手尽快被绳之以法,下地狱付出代价。(法邦。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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