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从差生歧视到考试歧视
近日,上海普陀常征中学部分高中班级要求年级排名90名或“加一”作业未做7次以上的考生放弃“加一”科目,参加春季高考(
课程
)或者大专自主招生。这件事一出,舆论哗然。为此,常征中学撤回了所有承诺,并召开了家长会向家长道歉。区教育局对此进行了处理,责成常征中学迅速整改,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上海市教委还在全市区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会议上通报了此事,要求区县教育局高度重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在我看来,这一事件不仅反映了“差生歧视”,也反映了在一些学校和教师中逐渐滋长的“考试歧视”,将入学考试分为三六九等。如果这种“考试歧视”蔓延开来,国家推行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改革,很难给基础教育带来多重选择。
今年9月颁布的《关于实施国家考试招生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希望通过分类考试提高高职院校的吸引力和发展空间。但是,如果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并重的技能型高考成为低于普通高考的考试,被老师认为是贫困生选择的考试,甚至是贫困生的“耻辱”,那么分类考试的改革目标就难以实现。
至于学生选择参加哪个入学考试,学校可以指导他们结合自己的兴趣、能力、未来的学业和职业发展进行合理的规划。而上海的这所中学,明显不是引导学生做出合理的选择,而是代替学生做出选择,将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和春考视为“差生”,向学生揭示了参加高职院校和春考是成绩差的学生的选择。
诚然,上海的高职自主招生和春季考试不包括“加一”科目,成绩不理想的“加一”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参加未来的高职自主招生和春季考试,但要由学生自己做出选择,而不是强迫他们分层,剥夺他们的选择权。
老师对学生提出这个要求,其实是以秋考为最高选择,春考和高职院校为较低选择。这是对分类考试改革的误解。分类考试改革的初衷是让不同办学定位的学校采用合适的考试和评价方式,招收合适的学生。没有高低贵校之分,考试没有等级之分。如果将分类考试分等级对待,我国基础教育将难以摆脱考试困境。
当然,这种对考试的歧视也提醒我们,在推进分类考试改革时,一定要避免考试的“分层”和多重评价。在推进分类考试的过程中,必须推进教育、学校、考试的平等。各种选择平等,才能形成多重选择。
比如消除一系列歧视教育和学校的政策,普通高等教育不能高于职业教育,985院校和211院校高于普通本科院校;鼓励学校选择适合自己学科专业的考试。只有真正建立多元评价体系,才能在中学推进多元教育,让学校获得更多的办学空间,不再用单一的评分模式来评价学生。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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