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C代表吴黎敏接受了记者采访。本报记者赵青社
本报记者蔡志军昨日报道,“代表们对三条建议的回答不满意”。2008年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提交政府处理的三个建议,都指向同一个问题:社区工作站的管理体制。
据了解,社区工作站管理系统是NPC代表不断提出和反映的问题之一。在过去的四年里,共有140人共同提出了25项相关建议。
代表主要要求解决以下问题:一是合理确定社区工作站的性质和职责;二是清理规范社区工作站工作,减轻负担;第三,保证社区工作站的经费,提高工作人员的福利。
问题的重点在于是否具备事业单位的资质。人大代表建议将其定性为事业单位,从而相应地解决待遇和经费问题。政府经办单位认为,在现行政策框架内对事业单位进行定性是不可行的。双方上了这个PK。怎么解决?我们报社会继续跟进。
第一个重点:
要不要定性为事业单位?
2005年2月,市委、市政府发布《深圳市社区建设工作试行办法》,提出建立社区工作站,实行“小区分站”。社区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公安、卫生、人口、计划生育、文化、法律、环境、科教、民政、就业、综合维稳和离退休人员管理等社区服务工作。由政府职能部门在社区开展,以及其他区政府确定需要进入社区的工作项目,而居委会则回归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社区工作站622个,居委会794个,核定人员编制5400人,临时工3万余人。
2006年9月,市委、市政府颁布《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管理试行办法》,明确规定社区工作站是政府在社区的服务平台,协助和配合政府及其部门在社区开展工作,为居民提供服务。
“社区工作站是政府的行政单位还是事业单位?属于科级,还是属于副科级?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的配备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和落实。”郑翠瑜代表在《关于给社区工作站定级定编的建议》中建议,社区工作站应定位事业单位、社区工作站站长、副站长、副科长、普通工作人员的待遇标准。
陈兴光代表建议尽快完善《深圳市社区建设工作试行办法》,明确社区工作站的性质、职能和责任,尽可能将其定性为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社区工作站是在社区建立的为社会福利服务的社会服务组织,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可以归为事业单位。逐步提高工作站人员待遇,推进社区工作站标准化建设。
代表杨建昌还指出,社区工作站的性质是否属于市六区没有统一规定,社区工作站人员的工资和社保管理也没有统一规定,但普遍偏低,极大地挫伤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作为办公室建议办公单位的市编办认为,在市人大代表提出的社区工作站应定性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按事业单位标准执行的现行政策框架内,很难解决问题。
那么,如何解决不能定义为事业单位的社区工作者的待遇问题呢?民政局提出了一个办法:逐步完善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制度,促进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和专业化
2005年2月,市委、市政府发布的《深圳市社区建设工作试行办法》明确将社区工作站的工作费用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纳入区年度财政预算,为社区工作站的经费来源和专职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提供政策保障。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2006年9月发布的《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管理试行办法》号相关规定,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的管理原则上参照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员工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因为经济发展、社区面积和人口规模的不一致性,以及社区工作的复杂性的不一致性等。全市社区工作站的资金投入和员工工资标准不统一。同时,由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与员工工资标准不同,以及目前《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缺乏相应的正常工资增长机制,社区工作者工资偏低,实施中没有充分考虑“养老办法”,极大地影响了一些享受过类似机构待遇的社区工作者,不利于发挥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
NPC代表普遍希望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待遇按机构确定,解决办法应该是“老办法给老人,新办法给新人”。陈兴光代表表示,自2006年6月龙岗成立100多个社区工作站以来,尚不清楚其性质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难以界定和落实工作站职能、人员状况、工资及相关资金。部分工作人员在社区股份公司、社区居委会兼职,待遇较低。特别是临时工大多是当地注册院校的毕业生,工资只有1500元/月。在一定程度上,
于代表表示,为了完成庞大而复杂的工作任务,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不得不频繁加班,工作非常辛苦。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资金普遍不足,员工福利普遍较低。虽然近年来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和福利有所增加,但仍然相对较低,与目前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有很大不同,工资与工作不成比例。
第三个焦点:
资金怎么保证?
怎么减轻负担?
由于社区工作站的性质和职责不明确,NPC代表和政府机构在如何减轻负担方面存在一些分歧。
NPC代表普遍认为,社区工作站负担过重,他们获得的资金和奖励也很低。《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管理试行办法》明确规定社区工作站的职责中有十项主要任务,政府部门不得直接将工作任务分配给社区工作站。所有需要社区工作站协助完成或承担的工作项目必须经过地区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政府部门要求社区工作站协助或承担临时性、非常规性工作,应实行“随事收费”,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但近年来,随着政府管理重心的不断下移,分配给社区工作站的任务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对社区工作站工作的评估逐渐增多,随机性过大。社区工作站承担了大量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一些超越工作职责和工作手段的工作,“收费随事变化”没有很好的落实。据统计,社区工作站承担的任务有130多项,其中8项一票否决,数十项定量评估。
对此,民政局表示,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整合社区资源,根据社区实际需求,逐步规范“进社区”,研究制定“收费随物变”、“社区工作准入”等制度,督促各区认真落实《深圳市社区工作站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批“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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