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发布《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近日,农业和农村事务部发布《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号文件,细化和优化三年行动,明确主要任务和具体工作,努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和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安全生产形势不断改善。
《工作方案》提出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围绕几大任务:开展渔业生产专项治理,每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渔船安全隐患自查、异地互查、问题集中整改;推进渔港“港长制”实施,出台渔港综合管理改革意见,明确渔港权属关系,开展渔港渔获物申报认定工作,落实港长落实香港监管和出入境申报制度责任;开展渔业无线电管理专项管理,同时修订规章制度和标准,开展“外挂式AIS”设备研发、推广和应用;开展渔业船员专项管理,修订完善渔业船员考试大纲,创新培训、考试和发证方式,推进渔业船员服务协会建设;完善渔业安全管理体系,加快制定《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落实渔船进出渔港制度,对违章和非法捕捞船员计分,完善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完善渔业风险保障体系,发布渔业互助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推动建立渔业互助保险协会,加强行业指导,推进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
《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缩各方责任,加强工作监督,形成长效机制;要认真利用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凝练好经验和做法,加强总结评价、推广应用,大力推进渔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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