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仲博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济南中博置业有限公司双龙庄城中村改造村民安置房项目节能报告》号和济南工程咨询所上报的《关于济南中博置业有限公司双龙庄城中村改造村民安置房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号(济南国资办发[2019]626号)收悉。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我原则上同意项目的节能报告。
二.项目总投资1万元,总建筑面积约1万平方米。主要修建住宅安置房等配套公共建筑,同时进行道路、给排水、绿化等建设。
3.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耗约为1016吨标准煤(含天然气立方米年消耗量,折算为120吨标准煤;电耗250万千瓦时/年,折算成307吨标准煤;耗热量吉焦/年,589吨标准煤);每年消耗自来水1万立方米,折算成9吨标准煤。
四、建设单位应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加强和改进以下节能工作:
(1)在项目设计阶段,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严格执行建筑设计标准,合理规划总平面,认真落实建筑、结构等专业节能措施,优化用能设计,严格执行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要求,积极应用太阳能等新能源,选择节能新技术、新材料、低能耗设备,确保满足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和标准要求,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2)项目建成后,建立健全能源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等标准规范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3)项目运行后,需要加强节能管理,采取有效的节能管理措施,降低能耗。
五、项目如能源技术、能耗类型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能源评估和审查。
六、本审查有效期为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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