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市级国库集中支付操作流程,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根据《西宁市市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动态监控暂行办法》(宁财库)
财税[2010]587号),市财政局从2010年起正式建立集中支付动态监控机制。9月底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动态监测报告如下:
一个,
基本情况
目前纳入市级预算单位动态监控
202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67个,基层预算单位135个。监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27.6亿元,其中:直接支付8126笔,金额26亿元;授权支付,金额1.6亿元。一是重点监控预算单位授权大额提现、多次同款转账、频繁提现、公务卡消费等支付行为。大部分预算单位可以按照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网上申请资金可以按照要求填写使用情况,大额现金支取可以按照规定审批和支取,支付行为可以按照财务制度和市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同时,我们对监测中的疑点进行了登记和记录,并及时纠正了单位的错误操作。二是监控中国人民银行未结算支付、代理行未登记支付凭证回单、未打印授权额度到达通知、未确认凭证、未生成日常支出报表、未生成直接支付入账通知等在途数据。大部分代理行能够按照财务部门的要求,快速、及时地办理集中支付业务和数据,财务部门能够及时与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联系沟通,及时解决人民银行清算失败造成的资金垫付问题。
其次,
存在的问题
通过监测,市级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中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未经批准,非法转移财政资金的。是
196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存在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本单位其他账户的问题。经核实,主要是个别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或下属单位基本存款账户支付资金。
(二)使用可疑支付的问题。是
37个预算单位支付可疑资金211笔,金额1万元。经核实,主要原因是预算单位在资金使用上不明确。
(3)公务卡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部分预算单位对公务卡消费的认识、推广和使用相对消极,主要表现为公务卡使用率不高,有的甚至没有公务卡报销业务,仍大量使用传统的提现报销方式,账面现金支出频繁。
(4)系统运行不规范的问题。部分预算单位在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过程中,支出经济科目混乱、误用,资金使用汇总不清、错误较多;一些预算单位没有及时办理网上业务,导致国库集中支付流程不畅。
第三,
相关建议措施
(一)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西宁市市级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办法》、《西宁市市级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会计核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从零余额账户转入本单位实际资本账户,必须是本单位其他资金在财政预算下达前垫付的款项,特殊账户管理或特殊情况下的支出按规定执行。单位提出申请并附证明原件,报财务审批后办理。
(2)代理行应严格按照《西宁市市级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办法》、《西宁市市级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清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业务,禁止违规操作,确保金融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三)预算单位应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确保现金的规范化管理。一、按照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从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现金收支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减少提现,严格控制库存现金,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二是加强公务卡的推广应用。对于授权支付业务中的公务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零星购置费等,根据《西宁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西宁市市级扩大推行公务卡制度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采用公务卡或其他非现金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完善信用卡报销流程,提高公务卡的利用率。
(4)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加强内部监督,规范会计核算,明确单位负责人、会计人员、出纳人员在财务管理中的职责。财务人员应增强责任心,熟悉集中支付方式、规章制度和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杜绝非法使用财政资金。
(五)代理行主管部门和省级分行应加强系统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同时做好人员调动和轮换前后的工作衔接,确保本单位国库集中支付工作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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